1. 术语与解释
- 1.1. “活跃客户”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一参考时间点,其交易账户累计资金达到100美元或以上,且在过去30天内至少有五笔有效订单已平仓的客户。
- 1.2. "关联公司"指就协议一方而言,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实体、受该实体控制或与该实体受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实体。
- 1.3. "本协议"指octabroker.com网站现行协议及所有补充文件(包括不时修订的版本)。
- 1.4. “客户”指根据客户协议条款经本公司授权开设账户的个人或法人实体,就本协议而言,亦指由 IB 积极促成签订客户协议的客户。
- 1.5. “客户协议”指的是客户在公司开设个人资料时接受的公司的条款和条件,包括补充文件。
- 1.6. “公司”指注册于毛里求斯的Uni Fin Invest公司
- 1.7. "IB 佣金"指本公司向IB支付因其引荐的活跃客户进行交易操作而产生的报酬。
- 1.8. "IB 等级"是确定IB佣金金额的特定身份等级,IB 等级表如下:
IB 等级
活跃客户数下限
1
1
2
5
3
15
4
30
5
60
- 1.9. “ID” 指的是 IB 的唯一身份识别编号。
- 1.10. “介绍经纪人”指通过本公司网站提交IB身份申请并获批准的客户。“IB”具有相同的意义。
- 1.11. "一方"指本公司或介绍经纪人,合称"双方"。
- 1.12. “个人资料”指介绍经纪人(IB)完成开户流程后,由本公司分配并经核准的专属交易记录。
- 1.13. “推荐链接”指的是公司网站上包含唯一 IB 标识符的特殊链接,是IB吸引和跟踪客户的主要方式。
- 1.14. "受限国家/地区"指基于法律法规要求本公司不接受客户注册的司法管辖区,包括但不限于新西兰、澳大利亚、香港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1.15. “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显示在公司网站上的投诉处理、风险披露和隐私政策。
- 1.16. "业务区域"指介绍经纪人开展业务的国家/地区,以及本公司可随时自行决定接受的其他国家/地区。
- 1.17. “有效订单”是指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交易:
- 1.17.1. 交易持续时间不少于180秒
- 1.17.2. 订单开仓价与平仓价差值达到或超过30点(按4位小数报价标准相当于3个点)。
- 1.17.3. 订单未通过部分平仓或多仓位相互平仓方式开立或关闭。
- 1.18. “钱包”是专门用于交易和资金结算的帐户,用于存入IB 佣金。
- 1.19. 本协议所指"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用于向IB发布通告的octafx.com官网,亦包括公司可能不时维护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IB的其他网站及相关子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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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 等级 |
活跃客户数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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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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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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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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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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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0 |
2. 一般条款
- 2.1. 介绍经纪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规定了 IB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统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IB 与公司的所有可能的互动、关系和合作均应仅受本协议约束。
- 2.2. 如果出现协议未涵盖的任何情况,公司应基于诚信和公平原则解决问题,并酌情采取符合市场惯例的行动。IB 同意公司的此类决定为最终决定。
- 2.3. 协议在 IB 的申请获得批准的时刻生效。协议在 IB 收到申请批准后被视为有效、已签署并开始运作。
- 2.4. 本协议并不意味着任何雇佣关系。IB 不应被视为公司的代表,公司不对 IB 的行为(或不作为)承担任何责任。
3. IB 的权利和义务
- 3.1. IB 有权进行以下操作:
- 3.1.1. 推广公司的服务、网站、促销活动、特别优惠和其他相关信息
- 3.1.2. 采取符合适用法律和商业道德的行动吸引客户
- 3.1.3. 使用推荐链接为客户开设账户
- 3.1.4. 获得客户交易的 IB 佣金
- 3.1.5. 从 IB 的交易账户或钱包向客户账户进行内部转账
- 3.1.6. 向客户提供公司的信息、新闻发布、更新或其他相关信息。
- 3.2. IB 承担以下义务:
- 3.2.1. 在完全遵守当地和国际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开展所有活动
- 3.2.2. 如果 IB 的活动受到任何干扰,立即通知公司
- 3.2.3. 尽最大努力为公司获取客户
- 3.2.4. 对任何明示或暗示与公司有关并可供 IB 使用的信息保密
- 3.2.5. 一旦 IB 了解到可能导致公司潜在风险的事实或情况,需通知公司
- 3.2.6. 在开设真实账户之前告知客户外汇交易的风险
- 3.2.7. 在进入任何关系协议之前,向每个潜在客户告知 IB 的身份和特权
- 3.2.8. 如果 IB 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公司。
4. 公司义务
- 4.1. 公司承诺如下:
- 4.1.1. 向 IB 提供一切必要协助,以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 4.1.2. 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向 IB 支付佣金。
- 4.1.3. 按照客户协议向 IB 吸引的客户提供公司的全方位服务。
- 4.1.4. 执行 IB 客户的订单并计算相应的 IB 佣金。但公司不提供客户交易报表。
5. IB 限制
- 5.1. 禁止 IB 从事以下行为:
- 5.1.1. 使用任何欺骗性或欺诈性广告以推广公司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5.1.1.1. APS(主动推广系统)
- 5.1.1.2. 在不当(包括色情)网站上做广告
- 5.1.1.3. 在不符合 IB 所在国家法律的网站上做广告
- 5.1.1.4. 垃圾邮件和垃圾索引
- 5.1.1.5. 使用误导性或扭曲的服务描述做广告,或未向客户解释风险和服务
- 5.1.1.6. 任何可能损害公司正面形象的其他活动
- 5.1.1.7. 任何其他欺诈性广告方式
- 5.1.1.8. 注册和/或使用包含公司名称或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域名。
- 5.1.2. 成立和/或使用包含公司名称或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法人实体
- 5.1.3. 作为公司的代表行事
- 5.1.4. 在任何 PPC 系统(谷歌、雅虎、Live 或类似系统)中使用公司的直接 URL 以及 IB 的推荐链接。此外,禁止以任何其他强迫(欺诈)方式将客户重定向或吸引至公司网站
- 5.1.5. 以公司的名义承担任何责任或使公司承受任何义务
- 5.1.6. 以客户名义开设真实或模拟账户或注册公司的服务,以及保存、存储或披露客户的访问凭证或任何客户个人信息
- 5.1.7. 向客户提供任何有关交易策略的建议,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影响客户的决策。公司不对该等建议的后果承担责任
- 5.1.8. 发表或参与、合作发表任何在媒体上可能明确或含蓄地损害公司正面形象的材料;包括在报纸、杂志或其他大众媒体、博客、互联网论坛、社交网络或类似媒体上发布任何通讯或协助发布或创建任何内容
- 5.1.9. 以公司名义做出任何承诺,或使公司束缚于任何承诺
- 5.1.10. 提供任何保证和/或承诺,以及发表任何与公司规定的任何报酬或任何协议有关的声明。
- 5.1.1. 使用任何欺骗性或欺诈性广告以推广公司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5.2. 如果 IB 违反本协议(包括 IB 所做的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声明)导致公司遭受法律诉讼,IB 将对公司遭受的所有损失负责。损失指公司为恢复其权利和利益(实际损失)而发生或将发生的费用,以及公司在正常商业条件下可能获得的收入(利润损失),由于 IB 未履行其义务而造成的财产利益或公司商业信誉的损害。IB 无权对公司要求的损害赔偿金额提出异议。
- 5.3. 如果 IB 违反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全部或部分),公司保留冻结 IB 的交易账户和钱包的权利,并将客户从 IB 的客户列表中移除,直到 IB 赔偿公司因其违反本协议而遭受的损失。公司有权根据 IB 协议和客户协议及其相应规定,用应付给 IB 的款项弥补 IB 造成的损失。
- 5.4. IB、IB的亲属或任何其他关联方不得作为 IB 的客户。如果 IB 的任何数据与任何客户的数据匹配(如护照详细信息、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IP 地址等),则该客户的登录将从 IB 的客户列表中删除,并且基于该客户表现的 IB 佣金不予支付。共享相同 IP 地址的用户档案可视为一个活跃档案。如果客户的 IP 地址与 IB 的相同,则可视为关联客户,基于该客户档案表现的 IB 佣金不予支付。此类行为将被视为“自动推荐活动”。
- 5.5. 如果客户对 IB 的活动提出任何投诉,IB 应独立处理所有此类投诉,并使公司免于承担与此类投诉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害、损失或诉讼,包括律师费用。
6. 公司权利
- 6.1. 公司有权进行以下操作:
- 6.1.1. 根据协议条款对 IB 的活动进行监督
- 6.1.2. 要求 IB 就其履行协议条款的情况提交详细报告
- 6.1.3. 如果 IB 在注册后 90 天内未能吸引到五个活跃客户,则协议无效
- 6.1.4. 如果 IB 的客户累计入金在三个月内低于 500 美元,则协议无效
- 6.1.5. 将客户从 IB 的推荐客户名单中移除
- 6.1.6. 单方面修改 IB 佣金和支付条件。此类修改须事先书面通知
- 6.1.7. 通知在 IB 名下注册的客户,IB 会因其交易而获得 IB 佣金(不透露任何 IB 的详细信息,例如个人信息和/或与所赚取/支付的 IB 佣金金额相关的信息)
- 6.1.8. 如果 IB 未能履行其条款,则协议无效
- 6.1.9. 可随时修订本协议,无需事先获得 IB 的同意。IB 在此同意并确认,公司在其网站上公布修订后的协议,即被视为已正式通知 IB 有关此类修订。
- 6.2. 如果 IB 使用欺诈手段获取客户,公司保留废除协议和取消(部分或全部)IB 佣金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所有 IB 的客户将成为公司的直接客户。
- 6.3. 如果来自单个客户的 IB 佣金额超过总IB佣金的 30%,公司有权取消该 IB 佣金。
- 6.4. 如果公司从 IB 客户交易中获得的收入少于或等于公司支付给 IB 的佣金,公司保留降低 IB 佣金或将该客户从 IB 的推荐(客户)名单中排除的权利。
7. 责任限制
- 7.1.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不对 IB 的行为、不作为或其后果承担责任。
8. IB佣金
- 8.1. 本公司将根据客户的交易向IB支付佣金,前提是这些客户是由IB引荐的。
- 8.2. IB佣金将在每个客户交易后的每24小时内支付一次,并按照本协议中的限制条件进行支付。
- 8.3. IB佣金由IB等级和客户用于交易的交易账户类型的相关交易量决定。
- 8.3.1. 对于OctaTrader客户账户,IB佣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IB等级
活跃客户数量(≥)
每手支付给IB的佣金(美元)
1
1
1美元
2
5
3美元
3
15
6美元
4
30
9美元
5
60
12美元
- 8.3.2. 对于通过Octa Copy服务进行的复制交易,IB佣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IB等级
活跃客户数量(≥)
每手支付给IB的佣金(美元)
1
1
0.5 美元
2
5
1.5 美元
3
15
3 美元
4
30
4.5 美元
5
60
6 美元
- 8.3.1. 对于OctaTrader客户账户,IB佣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 8.4. IB佣金仅支付至公司提供的IB钱包。IB不得要求获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
- 8.5. IB佣金仅以美元(USD)支付至IB钱包,无论IB客户使用的账户货币为何。如果IB客户在采用固定汇率选项的账户上进行交易,则该IB的佣金也将按照适用的固定汇率支付。
- 8.6. IB等级每24小时计算并更新一次,与IB佣金支付同时进行。
- 8.7. IB认可,IB等级变化(活跃客户数量的增加)将在IB佣金支付期间生效。不接受任何“利润损失”的索赔。
- 8.8. IB还认可,公司自行决定其IB等级和应支付的佣金,具体决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第8条的规定。
- 8.9. 以下客户订单无效,且不予支付佣金:
- 8.9.1. 交易持续时间少于180秒
- 8.9.2. 交易开仓价与平仓价之间的差额少于30点(四位精度下的3个点)
- 8.9.3. 通过部分平仓或多重平仓的方式开仓或平仓的交易。
- 8.10.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IB佣金可能会被延迟、调整、取消、撤销或不予支付:
- 8.10.1. 公司自行决定认为介绍经纪人的个人资料或介绍经纪人管理的任何其他个人资料存在可疑。公司保留行使本条款8.10中一项或多项行动的权利。
- 8.10.2. 介绍经纪人或介绍的客户未能满足公司关于尽职调查、了解你的客户 (KYC)、了解你的业务 (KYB) 或任何其他相关要求的任何要求。
9. 不可抗力
- 9.1. 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军事行动、封锁、天灾、政府法规以及双方无法控制的其他特殊和不可避免的情况)导致未能履行或部分未能履行义务,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9.2. 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承诺在上述情况发生和停止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发 生、预计持续时间和停止情况通知另一方。
- 9.3. 通知中陈述的事实应由相应国家的主管机构或组织确认。如有关当事方延迟或未能通知,则失去以任何上述情况为理由免于承担未履行义务的权利。
- 9.4. 若无法完全或部分履行义务的情况持续超过三个月,协议将自动终止。
10. 接受
- 10.1. 一旦接受本协定,IB 即确认以下事项:
- 10.1.1. IB 熟悉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 10.1.2. IB 完全理解并同意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 10.1.3. 没有任何情况会妨碍协议的采用。
11. 宣传材料与免责声明
- 11.1. 在协议有效期内,IB 仅可在非排他性基础上使用公司提供的宣传材料(以下简称“公司材料”),且仅用于本协议规定的展示或广告目的。IB 承认,公司提供给 IB 的所有公司材料及其衍生品均受公司拥有或许可的版权、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
- 11.2. 公司材料应仅用于公司利益。IB 对公司资料不享有任何权利。如 IB 希望使用公司材料,则同意:(i) IB 应遵循公司关于使用此类材料的指导原则;(ii) IB 不得在任何时候质疑公司对此类材料所拥有权利的有效性;(iii) IB 不得试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注册公司材料的任何知识产权。
- 11.3. 除本协议明确授予的权利外,本协议不授予或视为授予与公司材料有关的任何权利或许可。公司及其许可方保留所有此类权利。
- 11.4. 若 IB 希望使用由 IB 创作的任何宣传材料(以下简称“IB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材料、登陆页面、域名、电子邮件,公司有权 (i) 要求 IB 对材料进行审查,以及 (ii) 要求 IB 根据公司全权决定对 IB 的材料进行修改。IB 材料中使用的所有信息都应是最新的并经过验证,包括与公司产品、账户类型、平台、竞赛、条件等相关的信息。
- 11.5. IB 承认,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IB 材料及其任何修订、任何发明和想法、书面材料或其他有形或无形财产,因 IB 履行本协议下服务而产生的任何内容(以下简称“作品”),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均应视为公司的财产。
- 11.6. 关于版权,IB 同意所有作品应被视为“雇佣作品”,公司应被视为作品的版权作者。
- 11.7. 如果任何作品被视为非雇佣作品,IB 在此将其目前已知或今后确定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所有版权,以及在全世界范围内确保版权(及其所有续展、再版和延期)的权利转让和转移给公司,而不受任何使用限制。
- 11.8. 公司可在全球范围内永久、免版税、不受任何限制地复制、修改、改编、创作衍生作品、分发、展示、许可、转让、转移和/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全部或部分作品及其所有元素和衍生作品,包括现在已知或今后开发的所有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社交媒体网站或应用程序)。
- 11.9. IB 承认公司的版权、品牌、商标、商业外观和专利权的所有权和有效性,无论其是否由 IB 创作或贡献。
- 11.10. IB 在此明确确认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目的外,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将作品的任何部分用于任何目的,包括在 IB 的任何社交网络上和/或在 IB 的任何商业和/或非商业活动中,包括营销和广告。
- 11.11. IB 声明并保证 (i) IB 应以高度的专业精神行事,并以合法、合乎道德和商业的方式行事;(ii) IB 应以真实和诚恳的方式介绍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不得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声誉或其产品和服务声誉的活动或行为;(iii) 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所有作品均为 IB 的新作品和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隐私权或宣传权; (iv) IB 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以及授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充分和不受限制的权利和授权; (v) IB 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时遵守并将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则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公司政策(如隐私政策和商标使用政策); (vii) IB 不得从事任何类型的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可能有损公司或其品牌声誉的非法内容。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中伤、诽谤、淫秽、辱骂、暴力、偏执、仇恨、非法、色情、与赌博或儿童有关的内容,或链接到有此类行为的网站; (viii)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代理不得向公司的任何竞争对手提供服务; (ix) IB 不得通过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或垃圾邮件促销公司的产品,即向大量个人发送邮件,包括但不限于群发邮件和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帖子/信息。
- 11.12. IB 应在其用于推广公司服务的网站、登陆页面、社交网络页面和其他流量来源上发布以下免责声明:
- ‘本页面由 Octa 官方 IB 拥有和运营’。
- 公司有时会修改免责声明的措辞,并相应通知 IB。在收到此类通知后,IB 应相应修改所发布免责声明的措辞。
12. 其他
- 12.1. 本协议中的书面通知指下列通信方式之一:
- 12.1.1. 电子邮件
- 12.1.2. 公司网站上的公司新闻页面。
- 12.2. IB 同意公司可以使用 IB 的联系信息,例如地址、电子邮件以及其他个人信息,以向 IB 发送新闻简报、电子邮件和提案。
- 12.3. 任何通信(文档、公告、通知、确认书、声明或类似文件)应视为 IB 已收到:
- 12.3.1.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后一小时
- 12.3.2. 在公司网站的公司新闻页面上发布公告后一小时。
- 12.4. 在任何情况下,IB 均应无条件、无例外地仅代表其自身行事。以公司名义开展任何业务均为违反协议,将导致协议立即终止,并取消任何 IB 佣金或应付给 IB 的其他款项。
- 12.5. 如果本协议的读者不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请不要使用、尝试或访问公司的任何服务。
- 12.6. 本协议以英文拟定。如果本协议的英文版本与任何翻译版本之间存在差异,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 12.7. 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协议及其后续修订引起的争议、纠纷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订立、有效性、 约束力、解释、履行、违约或终止,以及非合同索赔,均应由双方通过谈判解决。如果双方在一方启动谈判后的两个日历周内无法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将索赔提交圣卢西亚当地法院最终解决。
- 12.8. 适用法律。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或其订立而产生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任何性质的争议、纠纷、诉讼或索赔(包括任何非合同争议或索赔),均应受圣卢西亚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 12.9. 无弃权。一方放弃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该方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措施。
- 12.10.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完全有效。
13. 其他
- 13.1. 在协议中,书面通知指以下通信方式之一:
- 13.1.1. 邮件
- 13.1.2. 本公司网站上的公司新闻页面。
- 13.2. IB同意,公司可以使用IB的联系信息,如地址、电子邮件和其他个人信息,向IB发送通讯、电子邮件和提案。
- 13.3. 任何通信(文件、公告、通知、确认、声明或类似文件)均应视为已由IB收到:
- 13.3.1.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后一小时
- 13.3.2. 在公司网站的“公司新闻”页面发布公告一小时后。
- 13.4. IB在任何情况下均应独立开展业务,不得以本公司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否则将构成重大违约并导致协议立即终止,且所有应付佣金及其他款项均予取消。
- 13.5. 如果本协议的阅读者不同意受其条款的约束,请不要使用、尝试或访问公司的任何服务。
- 13.6. 本协议以英文起草。如本协议的英文版本与任何翻译版本存在差异,以英文版本为准。
- 13.7. 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及其修订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成立、效力、约束力、解释、履行、违约、终止及非合同索赔),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自一方发起协商之日起两周内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毛里求斯当地法院终局裁决。
- 13.8. 适用法律:本协议及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包括非合同争议),均受毛里求斯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 13.9. 权利保留:任一方未行使本协议项下权利,不构成对该项或其他权利的放弃。
- 13.10. 可分割性:如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